5月20日至22日,应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同邀请,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院长Volker Roeben教授参访我院,与我院就双方学术交流及合作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为我院师生作“海洋法框架下有关气候变化的国家责任”学术讲座。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邹克渊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华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张晏瑲教授作为与谈人参加了讲座。
![](/virtual_attach_file.vsb?afc=NLlCTaUz6fMlUYUtzQ7oRv8MmQ2L4QjVUzM7LNV7nR9aMRv0gihFp2hmCIa0okybUYhkM1yZoRMfnR9ZL77DLlLbnNnkL7LZnN7snzGYozTFMNW7nmQ2M8nFMR7boRLJv2bjo4OeosAs6YhXptQ0g47aLRL0M4l4M4vJqdwnx)
首先,Roeben介绍了当前气候变化问题的概况,包括导致气候异常的原因及其危害等,并强调目前恰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发布关于气候变化的咨询意见,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十分有意义。其次,Roeben与在场师生就温室气体排放是否构成国际法界定的污染行为进行了讨论。最后,Roeben对当前国际法框架之下气候变化方面的国家责任问题进行了系统性地梳理,分别从国内法,包括欧盟在内的区域立法,以及国际法层面对于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责任进行了总结。其中国际法层面不仅涉及国际法的发展及习惯法的形成等一般性学理问题,也涉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人权公约等具体国际条约的规定,更涉及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的地位与作用。
在互动环节,邹克渊感谢了Roeben的精彩讲解,并强调了气候变化议题在当前国际法语境下的重要意义,张华、张晏瑲及我院师生就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的界定、气候变化问题的管辖权、国际司法机构在气候变化议题中的能动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大家提供了新的视野和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