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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平基副教授为我院师生作“自然资源之上权利的层次性”学术讲座

作者:法学院 来源:法学院 编辑: 摄影: 添加时间:2022-07-04 07:31 阅读次数:

7月1日下午,应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邀请,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单平基副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题为“自然资源之上权利的层次性”的线上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法学院黄芬教授,李敏老师,吴晓晨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17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线上讲座。

单平基教授首先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平面化”的定性做出了省思,认为“平面化”定性国家所有权在自然资源和分配上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正视自然资源之上权利的层次性,并提出自然资源权利应呈现出五个层次。其次介绍了自然资源之上多层权利的体现,分析了自然资源权利分层规范的缘由和规范的意涵,并对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自然资源所有权由宪法向民法转化的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就自然资源之上多层次权利的关系进行了梳理与论证,提出了自然资源全面所有向国家所有权过渡以及自然资源宪法上所有权向民法上所有权转化的途径与影响,介绍了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派生于自然资源民法上所有权的理论基础以及自然资源产品所有权生成的途径。最后介绍了自然资源权利层次性证成,既对自然资源权利配置寻求了深层次的理论支撑,又划清自然资源之上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并且保障了私人取得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机会平等性。

在互动环节中,黄芬教授与吴晓晨老师认为,单平基教授在自然资源之上权利层次性的观点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研究有关自然资源的利用尤其是海洋资源的利用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同时,单平基教授对于李敏老师与参会师生提出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如何体现支配性”“水权在民法上的范畴”“自然资源全民所有与宪法引入民法上所有权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和深入的讨论。讲座最后,李国强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并由衷地感谢单平基教授此次精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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