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海大要闻 > 正文
高级搜索
热点头条
海大视频
海大图片
官方微博
海大要闻

我校与南京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并联合成立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

作者:常乐一 来源:法学院 编辑:张嘉桐 摄影:南京海事法院 添加时间:2020-11-30 16:09 阅读次数:

11月27日,大连海事大学与南京海事法院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长三角海法研究院)揭牌活动在南京海事法院举行。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南京海事法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后龙,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闵星及南京海事法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孙玉清表示,大连海事大学是一所隶属交通运输部,服务于交通运输全产业链的高校,学校紧紧围绕四个交通——“综合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建设,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其中,法学学科作为学校特色优势学科,一直致力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进步。大连海事大学高度重视与南京海事法院的合作,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是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的桥梁,学校将全力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与发展,与南京海事法院共同服务和保障国家战略和倡议的实施。

李后龙对孙玉清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南京海事法院旨在培养“懂法律、懂外语、懂海洋、懂贸易、懂航运、懂实践”的复合型司法人才,这与大连海事大学的学科优势高度契合,双方拥有广泛的合作前景。希望双方以建立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为契机,不断完善海事法律合作研讨平台,持续优化海商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打造海事法院与海事高校合作新品牌。

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与副院长蒋跃川就双方合作共建具体事项进行了发言,表示将严谨认真对待合作协议,充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学校回应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倡议需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校与海事法院等相关单位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海事海商人才培养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新平台的愿景和决心。

大连海事大学新闻网热线:0411-84729218 Email:news@dlmu.edu.cn 联系人:张薇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综合楼1004 邮编:116026 制作维护:大连海事大学党委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