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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对出版社、学术期刊中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督查

作者:谢梓帆 来源:宣传部(统战部) 编辑: 摄影:朱喜田 添加时间:2018-04-04 17:39 阅读次数: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4月4日上午,学校党委对出版社、学术期刊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督查。调研组由学校党委副书记许民强带队,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督查会在出版社会议室举行,出版社社长徐华东、学术期刊中心主任姚文兵分别就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了专题汇报,许民强作总结讲话,会议由宣传部(统战部)部长马晓雪主持。

许民强强调,党中央、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重要部署。当前,我国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特别是图书出版、期刊发行等意识形态主要阵地的落实。他表示,通过汇报可以看出两家单位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均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他进一步对出版社、学术期刊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出版社和期刊社作为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出版、期刊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二是坚持正确出版导向,牢牢占领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出版方向,制定和实施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任务措施。一旦发现书稿文章中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要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并退稿,杜绝问题书稿变成正式出版物。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地。进一步细化责任要求,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嵌入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当中。四是要牢记使命担当,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继续在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的前提下,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守出版标准与文化操守,积极推出更多导向正确、“双效”俱佳、价值独具、读者欢迎的优秀作品,形成出版优势、特色和品牌,为文化繁荣做出海大应有的贡献。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各自业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了讨论;调研组查阅了相关文件、记录、资料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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