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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对图书与档案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督查

作者:谢梓帆 来源:宣传部(统战部) 编辑: 摄影:谢梓帆 添加时间:2018-11-28 18:51 阅读次数: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11月28日下午,学校党委对图书与档案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督查。调研组由学校党委副书记许民强带队,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督查会在西山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举行,图书与档案馆党总支书记那春光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那春光就图书与档案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向调研组作了汇报,许民强作总结讲话。会议由宣传部(统战部)部长马晓雪主持。

许民强在讲话中强调了学校党委开展此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党中央、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系列部署。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各单位(部门)的落实情况,图书与档案馆作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更应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他表示,通过汇报可以看出图书与档案馆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比较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许民强进一步对图书与档案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图书与档案馆作为学校最大的文献资料存放地和师生交流公共场所,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要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献管理、数字化建设等核心业务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权威读本摆在更显著位置。要把好文献资料引进审核关,注重对境外组织捐赠图书的审查管理,彻底堵住敌对势力通过图书资料向学校输入西方意识形态的渠道。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责任。那春光同志作为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要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要求,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嵌入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当中。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各自业务领域意识形态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调研组查阅了相关文件、记录、资料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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