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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术冷餐会“海商法和民商法的对话”主题活动成功举办

作者: 来源:法学院 编辑: 摄影: 添加时间:2024-01-02 11:13 阅读次数:

12月14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辽宁本道拓嘉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五期学术冷餐会在法学楼中伦文德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期活动以“海商法和民商法的对话”为主题,由法学院韩立新教授、孙良国教授、黄芬教授、曹兴国副教授、宋美娴副教授以及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李伟教授共同发起。法学院教师、博士后、研究生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由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

首先,曹兴国提出了《海商法》修改过程中具有争议的几个问题,如船舶碰撞造成船外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否纳入《海商法》调整范围问题、建造中船舶抵押权在船舶建造完成后是否消灭问题等,引发与会师生的思考。

之后,各位老师围绕上述问题一一展开讨论。黄芬从共同侵权、分别侵权的角度阐述了自己对于船舶碰撞相关问题的理解。孙良国从“为确保合理的航运秩序所以规定最低限度义务”的角度为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调整范围提供了论证思路。宋美娴从船舶建造合同的复杂性角度提出了船东取得新造船属于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的困惑。李伟从“对话的前提是共识”的角度表达了对《海商法》与《民商法》之间关系的理解。法学院李志文、夏元军、吴晓晨、徐博翰等老师和同学也积极参与了讨论。

最后,韩立新对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讨论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我们既要重视《海商法》和《民法典》之间共通的理念,也要关注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海商法》修改不仅要关注本土,从《民法典》中汲取营养,也要放眼世界,在海商法的国际浪潮中找到方向。

本期学术冷餐会加强了海商法方向和民商法方向的老师和同学们之间的交流和碰撞,获得了与会师生的高度评价。与会师生纷纷表示,期待各学科之间能够开展更频繁更深入的对话,在互动交流中增进理解、拓宽思维、提升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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