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
中美关系的转变给国际社会带来巨大冲击。第一个重大反响就是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不顾美国的阻挠,终于做出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的决议。
中国是1945年成立的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也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根据国际公认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应由中国新政府指派代表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有关机构的工作,把已经不能代表中国人民的所谓“中华民国”代表驱逐出联合国。但是,主要由于美国政府的反对,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一直被台湾国民党当局占据。围绕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自新中国成立时起,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就展开了斗争。这一斗争得到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支持。
从1950年起,美国操纵表决机器,以各种借口阻止联合国第五届至第十五届大会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然而,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联合国内亚非拉成员国的增加,到1960年,美国拒绝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提案在表决时仅能获得微弱多数。到1970年第二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投票的结果,支持驱逐台湾国民党当局“代表”的有51票,反对的仅47票。这是联合国大会表决恢复中国席位问题时赞成票第一次超过反对票,它预示着美国能够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1971年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召开前,美国尼克松政府已认识到很难再把中国据联合国大门之外,因而伙同日本佐藤政府又一次提出“重要问题”案。中国外交部获悉美国要在联合国明目张胆地搞“两个中国”,立即于8月20日发表声明,指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中国决不允许在联合国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局面。
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开幕后,自10月18日起,就中国席位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25日,大会就提交讨论的三个有关中国席位的提案进行表决。结果,首先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15票弃权否决了美、日等22国提出的所谓“重要问题”提案。随后,大会表决阿尔巴尼亚等23国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这个提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
1971年11月15日,以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为团长、黄华为副团长的中国代表团肩负全国人民的重托,首次出现在联合国大会上,受到大多数国家代表极其热烈的欢迎。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中国外交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