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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话《海商法》修订:首届东北亚航运法治峰会在大连顺利召开

作者:法学院 来源:法学院 编辑:王雨薇 摄影: 添加时间:2024-06-07 11:12 阅读次数:

6月3日,由中国船东协会、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国际仲裁院共同主办的首届东北亚航运法治峰会在大连召开。本届峰会以“海上货物运输法治现代化及《海商法》修改”为主题,吸引来自政府部门、高校、法院、仲裁机构、律师、航运上下游各类型企业代表共计140余人线下参会。

大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汤凯、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书记许民强、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思勇分别作开幕致辞。

汤凯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峰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航运业不仅是大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我们与世界各地联系的重要纽带,大连市高度重视大连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提升,全方位助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期望各位嘉宾在本次峰会上畅所欲言,为完善中国的航运法治体系作出贡献,为大连航运业的发展提出良好建议。

许民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作为涉海高校、在连高校,大连海事大学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主动融入辽宁向海图强、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开展了航运大数据平台、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促进立法等一批前沿研究。作为《海商法》修改的牵头单位,期待各位领导、专家、来宾能够为《海商法》修改积极建言献策,碰撞智慧火花。

王思勇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届峰会的重要意义,他表示,《海商法》修改已是我国航运经济不断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国船东协会始终关注航运法治现代化工作,大力支持《海商法》宣贯及修改工作,希望各与会嘉宾能够在本次峰会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为航运法治的未来发展提供宝贵的参考。

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张文广主持开幕环节。

中国船东协会、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国际仲裁院三方分别委派协会王思勇副秘书长、法学院朱作贤院长、航运仲裁院孙敬安院长共同签署《东北亚航运法治峰会共建协议》,携手打造立足大连、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高端航运法治互动平台,汇集航运共同体,助力我国航运法治生态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兼职教授郑若骅女士在峰会作特邀报告,郑若骅女士立足航运发展趋势,从海事仲裁事业发展到我国仲裁法修改进行了精彩的分享。郑若骅女士表示,海事仲裁是航运法治的重要实践,应该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助力仲裁事业发展。

圆桌讨论环节,分别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韩立新教授主持,来自海事法院、律师事务所、协会、航运、港口、保险等各行代表围绕电子运输单证的规则创新、《海商法》第四章对进出中国港口的货物运输合同的强制适用、沿海货物运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适用的并轨、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参照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的影响、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交货义务、承运人赔偿范围的界定等《海商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与会嘉宾从不同的用户视角对于具体问题给出了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并同与会听众进行交流,研讨环节氛围热烈,取得良好互动效果。

最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作总结发言,对于东北亚航运法治峰会的推出背景以及后续运作进行介绍,对与会嘉宾的精心准备与无私分享表示感谢,并诚邀各界共同携手,推动航运法治进步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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