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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分编解释与适用大家论坛”在我校成功举办

作者:郭贝贝 来源:法学院 编辑:高剑桥 摄影: 添加时间:2023-11-09 14:10 阅读次数:

11月5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宜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研究中心(设立中)、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承办,大连国际仲裁院、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大连)律师事务所、《荆楚法学》以及《中国海商法研究》协办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分编解释与适用大家论坛”在我校召开。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法律实务界的9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论坛。

我校校长单红军出席论坛并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向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学校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学校整体情况以及法学学科在理论研究和参与立法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法学学科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发挥的关键作用。最后,他期望与会专家学者通过此次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司法解释守正创新、精益求精提供更多建设性思路或意见。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代表论坛主办单位致辞。王轶首先代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转达问候,并向论坛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会务组团队表达感谢。王轶教授表示,期待与会专家学者能在研讨会上充分表达主张,推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工作的推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陈甦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致辞,对民法学界组织这样一个高水平的、重要主题的论坛表示祝贺,并希望民法学界的学者能够在合同编的解释、建构过程中注意在民商合一体例下的商事行为的特殊性问题。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炎致辞,对各位民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简要介绍了大连民事检察近30年来的发展历程,也期待本次论坛能廓清理论迷雾、破解实践难题,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引领和指导司法实践。

开幕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翟云岭教授主持。

本次研讨会分为上、下两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和北京大学刘凯湘教授主持。

在自由发言阶段,烟台大学原校长郭明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黑龙江大学董惠江教授、辽宁大学郭洁教授、武汉大学张红教授、山东大学张平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沈健州副教授等来自各大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们围绕期前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合同成立条件、批准生效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三人缔约过失等问题展开积极讨论。

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主持。

在第二单元的自由发言阶段,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曹守晔、华东政法大学金可可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曹艳春教授、辽宁大学李岩教授、浙江万里学院裴桦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於向平教授、原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翟羽艳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杜换涛副教授,以及来自大连海事大学的翟云岭教授、孙良国教授、李国强教授、林一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预约合同的认定、名不符实合同、格式条款说明义务等问题展开积极讨论。

论坛最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明瑞教授作总结性发言,他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对论坛民法与商法结合、理论与实务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三结合”表示肯定,期待本次论坛能够切实推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分编解释与适用工作的进展,并宣布论坛圆满、成功结束。

本次论坛,各位专家学者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沟通中凝聚共识,现场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郁,达到了学术交流的目的和效果,对于推动民法典解释更上台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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