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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我校举行

作者:丁祖山 | 摄影:王伟 | 发布时间: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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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成立的“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周焱、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耀明、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处长邢繁辉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

孙玉清校长代表我校在致辞中说到,大连海事大学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不仅与俄罗斯、美国等27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国际著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而且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国际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学校积极参加国家“双一流”建设,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强力支持人文社科研究,强调学校肩负努力振兴地方经济,以及提供司法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使命。

周焱院长在发言中强调中心即将开展落实大连自由贸易(港)区的法律保障具体措施及自贸区审判庭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必将极大地推动大连自由贸易(港)区法律制度和司法环境的完善,促进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更上一层楼。

初北平院长就中心具体任务及成果方式加以介绍。并承诺研究中心成立之后针对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即将受理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房地产、及东北地区特色的其他案件的司法应对等问题开展系列研究。本研究中心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焱院长担任主任,我校法学院初北平院长担任执行主任,我校王淑敏教授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吴耀明担任执行副主任。

仪式最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耀明专职委员和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处长邢繁辉分别代表合作单位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孙玉清校长和周焱院长分别代表合作双方为研究中心揭牌。

该司法中心的建立将在优化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保障的机制,探寻港区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有效地延伸涉港区的司法职能等方面启动高水准的研究平台等方面的保驾护航开展广泛而又深度的合作。

参加此次仪式的还有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淑敏、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清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审判庭负责人赵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逄春盛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审判庭审判员季震宇。

来源:法学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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