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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作者:丁祖山 | 摄影: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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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上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市中院与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四所高校签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为“实践教育研究基地”揭牌。原副校长单红军、法学院院长初北平、研究生院副院长符策、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佳出席了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院颁布的《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我校法学院联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高校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最终达成此次合作共建的目标。“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将为市法院和我校搭建更高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健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合作中,法院作为合作高校的实践教育研究基地,将通过为高等院校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学术课题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担任课程实践导师等多种形式支持四所高校开展法学实践教学;高校也将为市法院培养高层次的法官人才,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攻关调研、定期进修学习、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

  另外,双方还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交流研究成果,不断将合作引向深入,从而实现互利双赢。


来源:法学院  编辑:吴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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