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8日,监察审计处在综合楼会议室先后召开了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保卫处)、质量管理处、工会、团委等综合管理机构原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领导干部原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组成员、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徐国平主持。
监察审计处处长刘明凯就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学校制度的要求,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更是学校党委对干部严管厚爱的重要体现;二是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被审计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领导干部原所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工作;三是要及时整改、确保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审计一次、提高一次,促进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四是审计组要依法依规实施审计,虚心接受被审计对象监督,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徐国平宣读了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介绍了2018年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任职期间的部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了述职。被审计领导干部原所在部门的现任负责人分别表态,将认真对待、主动配合,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部门)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绩效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