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法律事务和对外关系司司长Dr. Dorota Lost-Sieminska 及对外关系办公室负责人 Andrea Garcia 受邀莅临我校法学院,并为我院师生带来 “国际海事组织条约制定程序(IMO Treaty Making Process)” 专题讲座。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休斯顿国际学院院长张金蕾出席。讲座由朱作贤主持。
Dr. Dorota 围绕IMO的条约制定职能展开系统阐述。依据《国际海事组织公约》,IMO核心职能包括拟定公约草案、向各国及国际组织提出采纳建议、召开外交会议等。其决策机制以协商一致为首要原则,特殊情况下采用成员国或委员会多数表决,重要事项则需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条约制定流程涵盖提案提出、纳入工作计划、委员会审议、文本起草、外交会议通过、生效及修订等九大环节,其中提案需由成员国论证 “迫切需求”,并通过主席审查及多层级审议程序。谈及条约修订,讲座详细介绍 “经典修订程序” 与 “默认接受程序”。前者要求缔约国明确接受修订内容,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为例,其修订需经海事安全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且获得缔约国多数接受;后者允许修正案在特定时限后自动生效,除非异议方数量达到指定标准,该程序在技术条款修订中应用广泛,近年更扩展至油污损害责任限额等领域。
在讲座的问答环节,Dr. Dorota就条约执行的国内立法转化、违规处置机制及IMO实习项目等问题作出专业解答。她强调IMO条约多数需通过国内立法落地实施,船舶若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扣押等强制措施,国家层面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讲座结束之后,在法学院四楼露台举行了别开生面的文化沙龙活动。Dr. Dorota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法学院青年学子展现了多才多艺的风采。正值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的前夕,法学院借此向国际友人介绍了端午节习俗及丰富多彩的中国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