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政法论丛》(法学CSSCI来源期刊)主编、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政法学院逻辑学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孙培福于法学楼209会议室为法学院师生作“法学论文如何论证?”讲座,我校法学院院长朱作贤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朱作贤教授代表与会师生对孙培福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讲座,师生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提升学术水平。
在讲座中,孙培福教授首先阐明了法学论文中的“论”并非简单的议论,而是需要有理有据、严谨的论证过程。法学论文写作的关键不仅仅是表达个人的主观见解,更重要的是构建有清晰脉络的论证。孙培福教授特别强调,写作的第一步应是撰写一个清晰的提纲,因为提纲不仅仅是文章的框架,更是学术灵感的具象化体现。对于如何获取学术灵感的问题,孙培福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灵感的产生离不开充分的前期准备,尤其是大量的阅读和深刻的思考。在学习和借鉴他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学者应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新的视角,同时进行独立的学术判断。孙培福教授还分享了个人经验,强调一旦灵感产生,应及时记录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扩展,将初步的想法逐步发展为成熟的学术成果。同时进一步强调,学术论文的写作绝不是“从部分到整体的拼接”,而是要求思路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在法学论文写作中的思路和论证方面,孙培福教授用逻辑公式的方式进行了详细剖析:首先,要从法治事实出发,提出学术判断;然后,分析和论证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严谨的推理得出结论,并回应最初的事实。此外,孙培福教授还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指出,法学研究需要透过自然语言的表层,实现其形式化表达。这种形式化的表达可以揭示文章的深层逻辑结构,而这种深层规律也正是论文写作的提纲所在;如何论证和揭示这些规律,便是文章的整体脉络。最后,孙培福教授通过具体的两篇论文示例,展示了法学论文中可以采用的两种不同的推演方法,并鼓励与会的师生在学术写作中勇于创新,寻找自己思维环境中的规律,并尝试新的论证方式。
在互动环节,参会的师生们积极提问,就论文写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淑敏教授与孙培福教授就领域法学的研究进行了深入交流,认为随着新兴领域的不断发展,法学研究不仅要关注传统问题,还应重视这些新兴领域中的交叉学科问题。孙培福教授对此给予认同,并从自身经验出发,给出了非常有帮助的意见。
讲座最后,朱作贤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孙培福教授的精彩分享表达了由衷感谢。朱作贤教授表示,此次讲座为法学院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术经验,帮助大家更加清晰地理解法学论文写作中的核心问题,并鼓励大家把在讲座上的所学所识所悟应用到写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论文撰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