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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诊所”课程模拟庭审在大连金融法庭成功开展

作者:郭贝贝 | 摄影: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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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实践类课程“法律诊所”的模拟庭审活动在大连金融法庭顺利举行。大连金融法庭速裁团队联络人、三级高级法官杨明芬,书记员马丽,政治部工作人员王丽娜,法律诊所课程任课教师、法学院副院长李国强教授与法学院本科教学中心主任聂志海副教授,以及21名选课同学共同参与了本次模拟庭审。

本次庭审的合议庭由杨明芬法官、李国强和聂志海三人组成,杨明芬担任审判长,李国强、聂志海分别担任人民陪审员,马丽担任书记员,王丽娜全程保障庭审进行。法律诊所课程选课同学分别以原被告代理人和观摩人的身份参与庭审。

杨明芬严格依照真实民事诉讼的程序要求,依序推进庭审过程,包括核对到庭当事人、宣读诉讼当事人权利、原被告陈述起诉状和答辩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以及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等全部庭审流程。庭审结束后,杨明芬对双方表现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点评,既指出了原被告双方同学在案件处理中实体内容方面的待完善之处,也指出诉讼程序方面的改进建议。同时,杨明芬也充分肯定了同学们作为本科二年级学生在诉讼实战中表现出的可圈可点之处,并诚挚地鼓励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要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以实践为导向提升自己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

本次模拟庭审的本质是法律实战,而非表演。从案件的选取来看,是正在发生的真实法律纠纷;从庭审程序来看,除裁判结果外,均严格按照真实庭审流程进行。此外,在诉前准备阶段,包括案情研讨、诉讼策略确定、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以及庭审程序学习等所有工作均由学生自主完成。这充分实现了学生中心化、教师辅助化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选课学生真正成为课程的主导者。教师则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应做尽做,以法律职业人的思维,沉浸式、全流程体验法律实践。同时,约束教师“保持沉默”,“能不做、尽量不做”,充任好课程的组织者和点评者。学生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成长了自己。

本次模拟庭审也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生动举措。活动得到了作为我校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大连金融法庭的大力支持,对推动我校与司法实务单位协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端法治人才的育人模式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来源:法学院  编辑:王雨薇

审核:高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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