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与中国法的衔接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成功召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律官员李彦莹,中国海商法协会顾问、原中国外运集团总法律顾问孟于群,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晓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瑜,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银行交易银行部主任高级经理徐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周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张虎,中国海商法协会原副秘书长陈震英,中国海仲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黄晨亮,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志文、副教授蒋跃川、兴海副教授徐博翰等来自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学术部门、实务部门的20余名专家齐聚一堂,聚焦公约落地中国的核心法律难题,开展多维度、深层次专题研讨。

会议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主持。朱作贤对莅临会议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NCD公约)是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最新国际立法成果,从议题提出、案文起草、磋商谈判到公约最后通过历经6年多的时间,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各成员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被誉为“蕴含‘中国智慧’的规则创新”。随着公约即将进入签署、生效和实践适用的新阶段,如何实现公约规则与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有序衔接,已成为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行业发展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次研讨会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旨在围绕公约在中国法语境下的适用基础、解释路径和制度配套展开深入交流。
会议伊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律官员李彦莹对NCD公约的起草背景、制度定位和规则设计进行总体介绍。研讨会以问题清单为牵引,围绕NCD公约与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具体衔接问题展开研讨。与会专家重点围绕NCD公约与《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衔接、NCD公约与《海商法》《海牙-维斯比规则》关于相关规定的衔接、中国法院审理NCD纠纷的法律适用、NCD单证在运输合同和融资交易中的功能定位、在试点实践中约定适用未生效公约条款的法律效果、单证签发与流转中的行业监管等问题充分交流、各抒己见。来自高校、国际组织、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仲裁机构和企业的代表从理论、实务、行业、司法等多元维度提出意见建议。最后,专家们一致认为,我国加入NCD公约不存在国内法障碍,应当尽快推动公约的生效实施。与会嘉宾还围绕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权利凭证功能、单证质押、电子化单证发展以及行业主体资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围绕NCD公约与中国法衔接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全面、充分和深入的讨论,体现了我国学界与业界在推动NCD公约尽快落地方面的共同担当与积极作为。
作为NCD公约制定过程的积极推动者及深度参与单位,未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在涉外法治与海商海事领域的研究优势,深化与国际组织、司法机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和航运物流企业的交流合作,持续深耕NCD公约相关理论研究与实务适配研究,继续为我国深度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建设、服务国际航运贸易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大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