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法文论-学术工作坊”第三期活动在法学院209会议室顺利举行,该系列活动旨在提升法学院青年教师及研究生法学论文写作能力、提高学术成果质量与竞争力,为论文写作、学术积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提供平台。我院青年教师及研究生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讲人由本院王世涛教授担任,交流主题为法学论文的研究方法。王世涛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论文写作中,研究方法十分重要却常常被忽视,有适当的方法才能有成功的论证,人类历史上重大的法学理论创新首先是方法论的创新,而在法学领域,法教义学的方法是独属于法学的有效方法。接下来,王世涛教授引经据典,从概念、历史渊源、主要功能和具体运用等方面对法教义学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也指出了法教义学中国化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在讲座中,王世涛教授也提到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并将其与法教义学研究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生动的案例展示了两种方法在实践运用中的不同。最后王世涛教授总结认为,法学的根本是规范主义,因此在方法选择上还是应当以法教义学为主,社科法学则作为外在知识资源供给,起辅助作用。他强调,研究方法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同学们在论文写作中不要采用过多乃至于相互冲突的研究方法。
本次活动还邀请到了姜瀛教授作为嘉宾。姜瀛教授结合自身学术创作经验,指出论文写作是一种表达的欲望,因此在写作之初便预设了基本的立场。他表示十分赞同王世涛教授对法教义学重要性的看法,法学研究需要内部的专业化研究体系,而不能完全采用外部的价值判断。进而姜瀛教授强调,法教义学并非排斥价值判断,但在价值判断融入现有规范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说理和阐释,最终还是需要回归到既有的法律条文上。姜瀛教授鼓励研究生同学们可以在尽可能掌握不同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多进行论文写作的尝试,通过实践提升运用不同研究方法的熟练度。

在交流环节,同学们也就价值判断如何融入规范体系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等问题向两位教授请教,两位教授逐一回应了同学们的疑惑。

最后,王世涛教授对本次工作坊活动进行总结,表达了对姜瀛教授和到场同学们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