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我校及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大学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深化院校合作共建协议,校长单红军应邀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单红军表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海量的案例资源,非常有助于法学的实践教育。本次院校合作共建协议的签署,是一次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改革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他强调,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与司法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力合作,大连海事大学愿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在连各兄弟院校携手并进,以本次协议签署为新起点,真正把法治实践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把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共同为推进大连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我校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代表学校,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吴耀明签署共建协议。
共建协议以“优势互补、协同育人、服务实践、创新发展”为原则,确定了“人才共育、科研协同、资源共享、实践创新”的合作目标,从人才培养与教学协同、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与法治共建等3个维度设计9项合作内容,涵盖双向师资互聘、实践教学体系、共享教学资源、课题联合攻关、案例协同研究、公共法律服务等系列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