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下称香港海事处)正式签发核准函,认证学校开办的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高级培训(T13/14)。此前,香港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MATF)已经将该课程列入资助名单,资助申请人参加该课程的相关费用。


香港海事处严格按照STCW公约、IMO示范课程及香港商船(海员)规例标准开展审核,逐项核验课程的师资、教材、课程大纲等,于2026年4月签发核准书,原则性认定课程。随后,学校向香港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MATF)递交申请,将T13/14培训课程列入基金资助课程范围,并获得批准。

9月3日至9日,2026 年第1期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培训班在校举办。本次培训分为基本培训(T13)与高级培训(T14)两个阶段,来自香港及内地共 15 名学员参与学习。培训期间,香港海事处选派海事主任对培训课程进行现场审核,对课程的教学、设备、考试及管理全流程进行审核。9月16日,香港海事处正式签发核准书,认定我校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高级培训课程完全符合香港船员持证培训法定标准。认证生效后,在我校完成极地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凭结业证明,可直接向香港海事处申领极地航行培训合格证,无需异地重复参训、二次考核。与此同时,香港地区学员可申请香港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的资助参加以上培训课程。

2025年11月,学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运输及物流局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约定在海事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高度重视合作推进工作,2026年8月双方合作在大连举办了首届连港海事教育教学研讨会,围绕海事教育教学组织两地教师开展研讨。经过9个月的申请和两轮审核,学校开班的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高级培训(T13/14)成为内地首个获得香港地区正式认证以及基金资助的船员培训课程。未来,学校将继续发挥自身办学优势,深化与香港地区交流与合作,助力香港地区重振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