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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薛军为我校师生作专题讲座

作者:丁祖山 | 摄影: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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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上午,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我国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薛军应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邀请,在新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11会议室做了“技术转让相关实务问题思考”专题讲座。我校副校长单红军教授、大连市高新区检察院、大连市科技局、大连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大连市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人士、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

  讲座前,单红军副校长对薛军副局长以及其他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作为全国重点高校,我校同样承担着先进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的重任,薛军副局长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一定能够使我校师生受益匪浅。随后,单红军副校长代表大连海事大学向薛军副局长颁发了“海大讲坛” 纪念牌。

  薛军副局长的讲座主要分七部分,首先分析了合同法中的“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的立法问题,明确了技术转让中的客体的概念,澄清了对“技术”、“转让”等相关概念长期以来形成的错误理解。 以此为基础,介绍了技术转让主体、技术转让平台的种类、技术转让发展趋势、技术转让法律问题、宏观法律政策,最后为全面、准确调整知识产权转让行为,提出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立法构想。他指出,现有合同法中技术转让合同的条文不能有效调整规范知识产权转让行为,应当明确转让技术的“知识产权”界限,排除无需转让的国内外公知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应具有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避免非知识产权内容混入转让合同。同时为支撑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法律的完整性,相关的专门法也应做好衔接。

  薛军副局长凭借长期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和理论知识,运用法律思维,分析解释晦涩难懂的法律问题,使听众深受启发,收获良多。

  讲座结束后,薛军副局长参加了在法学院法学楼208举行的“辽宁自贸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沙龙活动,与相关单位代表、法学院师生,就辽宁自贸区建设中的具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交流了观点和意见。

  本次讲座和沙龙是我校作为地区高校,将教学、学术研究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积极探索理论创新的具体实践,致力于服务地方、服务社会,受到大连市知识产权工作者和我校师生的欢迎和肯定。


来源:法学院  编辑:吴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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