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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基地建设动态】南京、海口、大连海事法院专家来访授课

作者:郭贝贝 | 摄影:法学院 | 发布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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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庭长王天红、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罗春、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来校为本科生授课,协同推动涉外法治基地课程共建。

7月18日上午,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庭长王天红为2023级学生作题为“涉外海事审判要义:管辖权、法律适用、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讲座,从涉外海事案件的识别、涉外海事案件的管辖、仲裁管辖与诉讼管辖的区别、涉外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入手,讲解涉外海事审判中的重点疑难问题。

7月18日下午,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罗春为2024级学生作题为“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的讲座,为学生讲解海事仲裁协议效力司法审查相关的原则、规则以及典型法律问题。罗春通过多项具体案例,为学生生动展示了在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中需要考量的具体问题,例如通过对租船合同中常见的“ARBITRATION IF ANY”仲裁条款有效性做出不同判断的几起案例的对比,展现准据法对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产生的重要影响。

7月18日下午,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为2023级学生作题为“以案为尺,向海图强—涉外海事司法案例启示”的讲座,从管辖判断、法律适用的确定、合同关系的认定、赔偿责任的认定、诉讼时效等几方面讲解海上运输货物合同纠纷中的难点要点,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海事审判中的典型争议。

南京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与大连海事法院是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批准的大连海事大学“涉外海洋海事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共建实务部门。自2023年12月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以来,大连海事大学与共建单位积极开展课程、教材、师资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自2024年7月以来,学院在作为实践课程之一的《校外专家开放课程》中设置以“涉外法治”为主题的专家讲座环节,邀请共建单位选派专家进行课程共建。本年度课程中,学院进一步扩大共建规模,共邀请4家共建实务部门专家来校授课。继7月11日宁波海事法院专家来校授课后,7月18日由南京、海口、大连三家海事法院专家来校授课。三位专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具体问题为学生们所做的精彩讲述极大拓展了学生们的视野,使学生们能够更深切理解法律实务的内容,并为学生们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指引,实现了基地“知行并重、实践导向、联合共建、协同育人”的育人目标。

来源:法学院  编辑:王雨薇

审核:高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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