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美娴应邀赴韩国仁川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联合举办的《关于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实现贸易全流程数字化的工作研讨会》,并作题为《电子提单与电子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比较分析》的学术发言。本次工作研讨会是2025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高官会(SOM3)及相关会议期间的一项活动。

工作研讨会共有四个专题研讨,专题二的主题为“运输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探讨《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及《可转让货运单证公约草案》(NCD draft convention)等规则在APEC经济体的实施现状及影响,如何推动法律框架协调化以促进无纸化贸易的实践,以及运输业数字化转型的配套支持措施等问题。本环节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高级法律官员李在成(Jae Sung Lee)先生主持,发言嘉宾包括国际商会数字化标准倡议常务董事Pamela Mar女士,全球航运商业网络(GSBN)首席执行官Bertrand Chen先生,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Nak Hee Hyun女士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美娴。

宋美娴发言分析了电子提单(eB/L)与拟议中的电子可转让货运单证(eNCD),提出《联合国贸法会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将填补多式联运和陆上运输电子单证的法律空白,推动贸易全流程数字化。实现运输单证电子化需要法律界明确权责界定、产业界统一标准操作、政策层提供制度保障,三者协同方能真正突破纸质单证体系,完成运输业数字化转型。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和由大连海事大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立的“国际航运法律合规研究中心”深入研究和解决海运数字化转型相关法律问题,持续与各国海商法专家学者和实务专家保持交流互动,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海商法学科建设与国际规则的协同发展。